你打算往哪裡去呢?其實你可以選擇你渴望的生活。金錢至少帶給我們可以選擇的自由與智慧!
而以下五件事是致富所要養成的習慣!
第一件事:決定致富:
「奢華」不等於「富裕」(最富裕的人也是最節儉、最低調的,他們會把錢花在刀口上。在想你做可以改變一生、決定致富之前,你必須先拋開所有從媒體學來、錯誤的致富觀念。而富有的開始〝始於心態〞,始於有明確的目標。一旦我們下定決心做某一件事,我們便會在不知不覺時開始創造成功時必須產生的事實。
第二件事:為自己的金錢負起責任:
理財的能力不在於精準的投資判斷,而是在於落實日常生活的紀律與執行力。
紀寧(Gene)曾說過:「靠借貸過日子的人,其實是被其他人與金融機構所控制著的!」換句話說,就是如果你不能控制錢,錢將會反過來控制你。然而,控制金錢的第一步就是要對自己的錢負責,你必須知道自己擁有多少資產、從哪裡賺取到這些錢、錢花到哪裡去,以及在同時你的錢為你做又做了些什麼?尤其是花到哪裡去,此像是最能控制金錢流動的方法,如:你總得先知到船上哪裡有洞,才能知道應該堵住哪個地方吧!瞭解自己錢花在什麼地方,是贏得財務控制權最重要的一步,同時也是贏得生活控制權的重要步驟。
另外累積財富的另一個重點,就是要讓財富為你工作,有句俗語說:「人兩隻腳,錢四隻腳。」所以要用錢來投資幫你利滾利,也是我將提到的致富需做的第四件事。
第三件事:為自己保留部分所得:
有句話曾說:「你賺到的不一定是你的,能存下來的才是你的。」所以我們要〝先支付自己〞。你保留給自己的金錢、財富越多,你就可以越快達成你自己設定的目標。那支付自己的金額要多少呢?隨自己而訂,至少要是固定收入的一成,以及額外收入的九成或全部。例如:年終獎金或投資所得,許多人都忽略了這一點都忘了錢就是錢,不應該因為這筆錢來的比較輕鬆容易就輕易花費掉。
第四件事:搏小贏大:
在所有致富的五件事中,屬第四件事是與累積個人財富的速度有關。也就是,富有的人會找出各種能夠促進儲蓄金成長的方法。而要能搏小贏大可以在 1.賺取額外的收入,例如:將嗜好轉化為工作或兼差……等等(在你開始尋找能增加額外收入時,你會發現身旁周遭其實有著許多你未曾發現、注意的機會) 2.盡可能把賺到的錢存下來。作為可以投資創業用來搏小贏大的〝母金〞。誠如喬治‧克拉森所說:「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。」只有在儲蓄足夠的母金之後,看準時機去投資讓錢滾錢(為你工作)你會發現搏小贏大真的非難事。
第五件事:懂得回饋:
儘管金錢是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一部份,但金錢並不該是生活的全部。
如十九世紀美國鋼鐵大王安德魯‧卡內基所說:「在有生之年即分享財富(並非單指金錢方面也包括知識智慧……等),這也是所有擁有財富的人都應該負起的責任。」我們不應等到擁有財富才施予,施予應該是追求財富過程中的一部份。除了分享真實的財富,我們也有責任和他人分享〝正確〞且〝適切〞的金錢管理知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