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

境外保單10大風險

日前財經名嘴遭投訴銷售境外金融投資工具,造成投資人虧損連連,而整起事件也讓投資大眾驚覺境外金融商品不為人知的潛在風險!


所謂「境外保單」是將目前金管會尚未核准在台上市的國外保險公司保單,透過在國外簽約的方式購買,而這些保單也有人稱為〝地下保單〞,因為是未經核准的金融商品,所以在台灣販售這類境外保單其實是違法的。


以下購買境外保單10大風險是投資大眾需要留意:
1.權益未受安定基金保障(安定基金只保障本國保單,所以境外保單不在保障的範圍內)

2.理賠糾紛處理困難(由於未合法上市,加上各國法律及社會環境、民情的不同,理賠的認知 不同而造成糾紛)

3.有匯兌風險(境外基金大多以外幣計價,所以匯率的變動會造成保費的繳納或理賠、、、等報酬率金額估計上的變動)

4.有售後服務的問題

5.資本利得匯回需課稅

6.保單條款皆為外文(較難明瞭保單相關的權利、義務等條款)

7.銷售人員的素質(境外金融商品多為代理商代為銷售,容易因沒有資源提供後續服務,而且在投保的第一年已經收取佣金完畢,造成銷售人員服務的意願降低易成為〝孤兒保單〞)

8.投資風險難估算

9.投有閉鎖期限制(境外保單通常會有2~5年不等的閉鎖期,期間不能解約,否則領不到解約金!)

10.文件往來時間長(像有些投資標的轉換需透過書面傳送,而國內外文件傳送大多耗時,因而易喪失境外保單因應市場變動可以迅速轉換投資標的的機動性)


所以真的還是要奉勸投資大眾〝不了解的金融商品不要碰〞 ,才不會賠了夫人又折兵。